简单翻译:因车辆找不到或被损坏的没法使用报费的,负责赔偿方要按照事故发生时该车的价值进行赔偿,赔偿因需要再购买相同价值车辆所要投进的费用。
这种估价是由物损鉴定机构进行评估的,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辆根据其车型品牌配置,结合使用年限的折旧降价计算而来,类似保险公司为投保车辆估价的原理,都有明确的计算公式计算车辆使用年限和估值下降比例。并非完全按照购车时的发票价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