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如果您没有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所借款项金额不大,则一般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金额超过正常生活的需要,则在三种情况下,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第一种情况,妻子知道并且同意丈夫借钱。第二种情况,丈夫借钱用来给家里买房、买车,用于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丈夫借钱用于家族企业的经营。除此以外,丈夫借的钱属于其个人债务,应用其个人财产偿还。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要求法院执行,法院可能会执行双方名下的财产。
法律规定婚内财产和债务都是夫妻共同的,既然你们俩结婚了,他的儿子也就是你的儿子,所以说这个货款你也要成担。
一起还,结婚后,他儿子从法律上也是你儿子,所以老公贷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看来你对婚姻已经不信任了,如果他儿子已经结婚成家立业,我认为你不应该还这个车贷,如果还和你们一起生活,没有成家,那还是能帮就帮一下吧,可以你们夫妻和他儿子一起还啊,毕竟是一家人嘛,不要太计较了,毕竟你们重新组成一个家庭也不容易,互相理解吧。
不管这钱用到何处,是你老公贷的款和你有关系。应该一同偿还此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