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 意思表示 是什么意思?

2025-03-19 1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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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意思表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是指行为人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现于外在的行为.意思表现包括意思与表示两方面的要件或内容.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的意思,而是体现为民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
  意思表示必须具备3个要素,目的要素,效果要素和表示行为要素.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目的要素:即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缺少必备要件,则缺少目的要素合同不成立.
  效果要素:即主观上有没有订立合同的想法或意思,有就有效果,没有就缺乏效果要素.
  表示行为:很简单,即把上述的要素用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表达出来.
  1:对方是特定人的:采取到达主义,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才生效
  2:对方是不特定人的,采取发出主义.
3: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采取作出主义,作出即成立,因为没有相对人,无所谓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