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给你开了“解除劳动合同”。
看一下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赔偿原则为,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支付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赔偿,不足半年的按照半个月本人工资支付,超过半年的按照一个月本人工资支付。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如果劳动者提出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情形,否则要求赔偿没有事实依据。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第二、、三、四、五、六、七款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双倍支付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A、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C、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F、依照本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劳动合同法41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7、劳动合同法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A、劳动合同期满的;B、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C、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D、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E、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自己走没有经济补偿金哦,除非公司有违法用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