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并不是说就可以随意占用他人土地了。有可能构成民法上的侵权。
土地被依法登记后,其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比如: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建设用地享有占有、使用等权能,其他人都负有不得妨害该权利人义务。《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对此作了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结合该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行为人非法强行占用权利人的建设用地,构成对权利人“占有”权能的侵害,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五条,即:“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名下登记的土地依法享有用益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权能,即《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同理可得,该土地如果被行为人非法强行占用,势必侵害权利人的“占有”、“使用”权能,权利人亦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排除妨害等侵权责任。
《物权法》还规定了一种用益物权,即宅基地使用权,也同样包括“占有”、“使用”权能,该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同理可得,权利人有权要求强行侵占者承担排除妨害等侵权责任。
综上,用益物权人(常见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对侵害其物权的行为,均可向行为人主张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