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出租车上捡到东西不交犯法吗

2025-03-22 00: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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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坐出租车上捡到东西不交,是犯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扩展资料:

坐出租车上捡到东西不交犯法案例:

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乘客在出租车上捡到财物后非法占有的案件作出了判决。女被告人关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此案件为兰州市首例也是甘肃首例因出租车上捡到他人财物非法占有而领刑的案件。

2017年国庆期间,市民孙某在七里河区文化宫乘出租车,到达目的地下车时不慎将装有现金11800元及OPPOR9M型(价值2000元)手机一部和多张证、卡的手包丢在了出租车上。

随后关某某在七里河区建兰北路搭乘该车,上车后发现后排座位上的手包,遂起贪念,上车不到一分钟突然坚决要求下车。关某某丈夫杨某在得知其行为后,虽反复劝说,但关某某仍执意将手包带回家后藏匿起来,拒不接听失主电话。

后经过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办案民警调取相关视频信息资料,首先锁定孙某所乘出租车,然后调取车内视频资料,确定嫌疑人关某某位于晏家坪的某某小区,并于当日23时许,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关某某在家中抓获。

关某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看到现金较多,就起了贪念,并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将手包据为己有,没想到不到3个小时,放在家里的钱还没捂热,就被找上门来的警察抓获并最终获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首例!乘客出租车上拾到物品拒不归还,被判刑

回答2:

回答3:

拾金不昧是优良的道德传统,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失主找到你,你拒不归还的,可能涉及侵权,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这个看失主的态度,还有你捡到的东西有多贵重。以前有个机场阿姨捡到一箱珠宝,自己不知道,触犯刑法了,失主不予追诉,才逃过一劫的。

回答4:

  如果出租车司机捡到贵重物品不上交公司 ,是属于犯法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的,属于不当得利,应该归还失主;如果该遗失物金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则构成侵占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