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中是要求未批先建的也要由有监管权的环保部门罚款。不过,也只是有这么个说法而已,具体细则没有描述。我们将这种解释,寄托在修订中的《环评法》。山东某讲座的经验是,参照《环评法》中相应条款,只不过不再考虑“逾期不办理”这个说法罢了,但作为一名具体操作人员,窃以为这么一种自行断裂法律文字的行为是很恐怖的,怕会给具体工作人员带来不便,如果当事人听证、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环保部门必定是输的。以上
逾期不办理”这个说法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