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立案标准为,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女方认可男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女方只同意发生性行为,而男方强行与女方进行其他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但很难界定
嫖娼的本身就有相应的猥亵行为,但是猥亵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当事人当时的主观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