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靠右行驶,最早在我国唐代就已经施行。
唐代有车辆靠右行驶的规定,“以鼓城门入由左,出由右,皆周法也”。但这些规定并没有普遍实行,也不具有延续性。真正意义上的交通规则的产生,是汽车出现之后。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之后,美国汽车大量进入中国,上海的马路上也充斥着美国汽车。由于美国的交通规则规定车辆靠右行驶,汽车是“左驾”车,方向盘在驾驶室左侧,靠左行驶不利于观察路况,以致交通事故不断。于是,当时的国民政府下令,改变机动车的行车规则,车辆一律靠马路右侧行驶。
上海市警察局也发布通告,自1946年1月1日起,市区车辆改为靠马路右侧行驶。为此,上海市政当局事先作了积极的准备,如扩大在市民中的宣传,改装红绿灯,重建车辆停靠站台,电车和公共汽车将车门改建在右等等。
唐朝
世界上最早的靠右行驶规则是我国唐代初期中书令马周起草制定的,并在唐代施行
《古礼》曰:道路男子由右,妇女由左,车从中央,说明我国远在秦朝就有男子右行、妇人左行、车行中央的道路通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