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出具受案回执,但抓捕犯罪嫌疑人后,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公安机关必须通知被害人。但现行的做法是:1、对于伤害、杀人等侵害到公安人身权利的案件,公安机关会通知到被哈日恩;2、对于盗窃等单纯侵犯财产的案件,公安机关可能就未必会第一时间通知了;3、从取证的角度来看,如何能够联系到被害人,公安机关都会联系被害人取证的,这是时间问题;4、案件进行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是要告知被害人相应的权利,并询问被害人意见的。
不知这样解释,是否明白了?
一般不会,但公安机关会找你做受害人陈述的证据。
会通知的
看什么案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