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双方的债务性质、种类是否相同。《合同法》第99条 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或留言,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满意请采纳,并请在“评论”一栏对我的回答给予评价。如果不知道在哪里评价,可以在百度输入“胡春才律师网”,里面有个“公众评价”栏目,可以对我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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