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规定,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今后怎么办,要等工商总局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出台。其通知文件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通知》(国发[2014]7号)及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有关文件精神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规定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人均查询企业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处罚
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企业年度检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具体操作办法待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正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