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会连累家人,但如果贷款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配偶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贷款认定为属于已经死亡的贷款人的个人债务的,若已经死亡的贷款人留下可以分配的遗产的,则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在继承所得遗产的范围内以遗产的剩余价值来偿还贷款,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若遗产已经在继承人之间进行了分配,被分配的财产需要追回进行还贷款。若没有留下遗产,家人自己自愿的偿还贷款,此时可以说是连累家人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继承人的债务。
《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