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离婚限购房新政策如下
本市户籍家庭中夫妻双方或其中一人为本市户籍的家庭,包括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A、B离异前家庭名下拥有住房套数为2套及以上,分以下三类情形:
1:A、B离异后,三年内未再婚或复婚的。不论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房产全部归A,或房产全部归B,或房产分属A、B,也不论离异后房产是否转出,A或B从离异时间起算的三年内均不允许在京购房。
2:A、B离异后,一方或双方均再婚组建新家庭的。再婚后,如新家庭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可以在京购房,但需要强调的是:新购住房不能由A或B单独签约。
3:A、B离异后复婚的。视同恢复原家庭状态,是否可以购房,需根据该家庭届时拥有住房套数,按本市已婚家庭审核购房资格确定。
如果是非本市户籍家庭符合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税所得税的情况下购房:
A、B离异前家庭名下拥有住房套数为1套及以上,在政策发布以后申请并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未再婚或复婚的,则不论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也不论离异后房产是否转出,A或者B从离异时间起算的三年内均不允许按单身身份在京购房。但再婚或双方复婚的,需根据再婚或复婚后家庭届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已婚家庭审核购房资格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