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发现女方有精神病,离婚以后能把户口改成未婚吗?

如题
2024-11-24 05:33:3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您好。
离婚之后户口本显示的是离异,不会是未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分别是民政部门和法院的职能,而户籍管理是公安部门的职能,所以离婚无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都不会在户口本上有所体现,而是需要达到了离婚的结果后,带着证明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材料,去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婚姻状态变更,离婚后户口本上才会体现为离异状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回答2:

不能!一个人的婚姻状况有四种填写方式,即未婚、已婚、离异、丧偶,你这种情况,等你离婚了就属于离异了

回答3:

民法典:一方隐瞒重疾,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一方隐瞒重疾,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

据悉,目前司法实践中,婚姻无效或被撤销产生的经济纠纷主要体现为对同居期间取得财产的分割问题。但由于现行法律欠缺对同居期间取得财产的权属及分割的明确规定,仍存在同案异判现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规定了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三审稿在此基础上增加一款规定,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xx表示,对婚姻无效或被撤销而受到损害的无过错方的法律保护和权利救济作出规定,反映出不仅要从法律原则上否定违法婚姻,还要通过法律责任的方式使用经济手段制裁过错行为人的立法取向。草案三审稿对无过错方利益的保护力度加大,也将弥补现行婚姻法对过错方惩罚较轻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