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新单位同意接收了你才会办理调动手续啊,以前我记得还有一个商调函呢。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能够证明新单位原本有接收你的书面证据,现在你辞职了,又不接收你了,可以先去新单位进行协商,看看有没有挽回余地,或者给予你一些经济补偿。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带上你的证件,到原单位有关部门说明情况,有关部门会开个证明给你,证明你在哪个单位工作过,工作多长时间。这样你到新单位就好办了。
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除非是上面领导没有沟通好…如果不接受,你是正式员工可以找他们赔钱,…是单位不给你安排,而不是安排了你不去…
可找原单位或劳动保障监察局进行协调解决。
不接受找劳动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