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的情况应该是结婚后把户口迁到女方家里了吧?离婚只是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应该涉及到户口的迁移问题,你们把户口簿分开就行了,不在是一个家庭了,就各人拿各人的户口本。
你如果是入赘的上门女婿,再当初你们结婚时,你的户口迁入到你前妻的户籍所在地是合理合法的,迁入时也是经双方同意,双方的当地政府同意的。也就是说,自你把户口迁入你前妻户籍所在地之日起,你就落户在你前妻他们那里了,就是他们那里的合法公民了,以后不能因为你和你前妻的婚姻关系而影响你的户口问题的。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我想法律上也应该是这样规定的。
至于你的兄弟姐妹们不让你把户口落入他们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是一个户口问题,又不影响他们的生活。你只要不住他们家里,就不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兄弟姐妹之间,有了困难为什么不帮衬一下呢?亲情哪里去了?
户口问题不是个小问题,若非结婚、升学、工作调动这样的特殊情况,千万别随便迁动户口,不然会有很大麻烦。现在学生考上大学,有的也不迁户口了,省得来回迁麻烦。因为现在不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了,都成了居民户口,所以没有来回迁的必要了。
如果你的户口是因为某种原因当地政府要求你迁出的,你可以去你原来的户籍所在地问问,看当地政府能否同意你把户口迁回,毕竟你是那里的人。祝你早日解决户口问题。
一个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是把户口和前妻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如果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在当地,没办法自己当户主的,而且又没有单位可以挂靠的,只能让派出所代管,成为代管户,代管户没有户口本,需要用到户口本之类的东西时,就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三个月有效。
扩展资料:
离婚后的户口迁出
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元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
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
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三十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