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负法律责任。
送子女上大学并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有经济能力的父母为其子女 支付上大学的费用属道德上的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的大学学费没有法定给付义务。我国法律对成年的认定,为18周岁,达到18周岁,就认定为成年人。
孩子上大学,一般都在18周岁以上了,是成年人了。大学生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为了孩子以后的发展,父母应该在道义上给孩子支付大学学费,帮助孩子完成学业。
但是这只能是道义上的义务,并不是法律上的义务。如果父母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实在无力支付大学学费,也不能从法律角度对父母进行惩戒或约束。
在中国不是说有没有义务支付子女的大学学费,而是基本上在父母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都是父母帮子女支付大学学费,除非有部分子女自已有能力支付不想要父母支付外,这部分人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