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想问一下,有一幢房子是私房,产权证没有,土地证是外婆的名字,户口上有舅舅现另结婚一家三口,舅舅前妻的儿子一家三口,如果拆迁分房,我妈和姨妈有继承权吗?但在20年前曾经为了房子写过一张愿意放弃房子的纸,还收了舅舅给我妈和姨妈的钱。请问这张纸有效吗?如果按继承权来分,会影响舅舅和他儿子动迁分房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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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房产证属于第三人,需要您与房子所有权人进行租赁,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因此建议您与房主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