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由于你又签合同,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你这种情况你们公司肯定不只你一人,你们可以一起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