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一般应届毕业生都会遇到,毕业前找了一份工作签了三方协议,但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感觉不太合适,不想签劳动合同。这里就这个问题从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来深入说明一下。
1、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为什么和企业签订的是三方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这个主要是因为大学生还在读,没有取得毕业证,不符合企业的招聘条件(企业也是为了防止个别应届毕业生无法按时毕业,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从另一方面来说,应届毕业生还未毕业,还属于学校管理,档案还无法转移。因此,实践中大部分企业如果和应届毕业生达成意向,都会先签订三方协议,用来规定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只有小部分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三方协议只是一种民事合同,三方是完全平等的,与完全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具有本质区别。
2、应届毕业生违反三方协议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需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经常出现毕业生不履行三方协议,或者找到好的下家,或者是实习一段时间感觉不合适。无论哪种形式,由于三方协议只是普通的民事合同,如果毕业生不履行三方协议的义务(不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报到),只会承担三方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一般是违约金。违约金一般不会约定太高,一般是2000,高点会规定5000。同理用人单位不履行三方协议即不接收毕业生,也是要赔偿违约金。
3、题目中所说,拿到毕业证后可否离职,不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我建议如果不合适的话,要提早和单位沟通,不要等到毕业,争取它们的理解,这样可能会少赔偿违约金,也有利于企业提早进行人员调整。当然,这对你自己也是有好处的。在毕业之前有很多校招,你会有很多机会;一旦你拿到毕业证之后再毁约,那么对你再找工作是不利的。
总之,三方协议只是民事合同,可以随时不履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决定好了离职(有其他想法或不适合你),建议你尽快和现在用人单位沟通,不要等到拿到毕业证,这样对双方都好。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有问题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