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住房公积金是怎么扣的?

军队的住房公积金是怎么扣的?
2024-12-17 11: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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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军队统一规定的12%执行。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军队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主要内容为:

1、关于人员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文职人员,包括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和纳编的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

2、关于缴存基数与比例,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包括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军队服务津贴和奖励工资等7项内容;

月缴存基数限额,不得高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高于3倍的一律按照3倍执行;月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军队统一规定的12%执行。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现了全军统一标准。

3、关于缴存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于发放文职人员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代扣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统一汇缴到地方管理机构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根据国家关于新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从批准招录聘用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关于公积金计息,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并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1、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指标管理、轮候审批。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购买首套住房时,经所在大单位批准,可向军队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

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应具备一定条件。例如,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仅限一方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等。

各大单位审批贷款人资格时,应优先批准购买商品住房、驻艰苦边远地区、夫妻分居两地的军人,兼顾考虑借款人职级、服役年限等因素。

2、《办法》规定,借款人贷款限额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超过40万元的,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贷款期限与本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贷款担保,购买商品房的以所购住房作抵押,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或安置住房的应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

贷款偿还,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还本付息,逾期贷款由银行依法予以追还;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网—畅通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绿色通道”

回答3:

楼主,您好
1、军人住房公积金是:部队发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与地方的住房公积金“打通”。军队退役人员和现役军人在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享受地方住房公积金政策。
2、军队退役人员和现役军人购买、建造、租赁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现役军人因调动、退伍等原因离开时,可以凭调令、退伍手续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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