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要交税吗

2024-12-31 10:10: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回答2:

我单位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且是综合性的商业管理,由于业主多,用电用水量大,我们有自己的公用变专用变的用电设施。因此我公司向供电供水公司交纳水电费,供电供水公司直接开给我公司发票(因为总表是我公司的户名),然后我公司再向每位业主开票,有的是收据有的是开的地税的通用发票。地税认可我这项业务是代收代付水电费,国税发[1998]217号文件也明确此项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但是现在国税认为此项业务要交增值税,按小规模商业企业4%交纳。国税的理由是供电把发票开给我公司,相当于我公司购进电,我公司再以我的抬头开发票给业主相当于再把电销售给业主。不管我有没有加价,要按我销售给业主的全额交纳增值税。请问税官,有依据吗?我从没听说物业公司要交增值税

回答3:

答-物业公司的职责就是管好小区的物业。水电费有主管部门收[每月要对用户核查后通知]。增值税发票是企业购置设备是必须要开的。代收费是不缴税的。

回答4:

物业公司可以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执行,具体如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回答5: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给对方开物业收据,如果对方需要求物业开正式发票,物业必须要开给对方“非经营性收入专用发票,”同时原开出给对方开代收物业收据业主联要收回。(代收水电费业主要求开正式发票,千万不能用服务业发票开出)

代收的电费开出“非经营性收入专用发票发票”不要交税

第九条 《非经营性收入专用发票》采取验旧供新制度,各级地税机关在验票时应验清开具发票的内容有无涉税项目后才能供新,开具内容有涉税项目的应补税并责令限期整改后,方可供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