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景观设计师,花卉园艺师,花艺环境设计师。
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认证,国家权威认证,全国范围通用,升值潜力最大。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其对居住条件的要求已由室内环境延伸到了室外环境,也越来越讲究室内外装饰的和谐统一,对外环境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景观建设已经成为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景观设计师的需求日益增多。景观设计师已经被国家劳动部正式认定为我国的新职业之一,规范景观设计职业标准,有利于我国景观建设的发展,同时也将提升我国设计人员的职业素质。
一、鉴定级别:
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申报条件:
具备建筑设计、结构、工民建、城市园林设计与管理、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观赏园艺、室内设计、林学、果学等相关知识的人员;或从事绿化施工、物业管理、园林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有资制的建筑装饰公司、市规划部门人员均可参加。
三、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申报条件。
1、具有大专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四、近期评审: 1:2008年8月; 2:2008年9月。 额满为止。
五、申报材料:
1、报名申请表(1份);
2、单位证明(1份);
3、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审批表(2份);
4、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培训档案卡(2份);
5、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2寸照片3张;;
6、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7、景观设计优秀作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若干。
六、申报流程:
1、符合报名条件者,准备申报材料(见第五条申报材料);
2、备齐后特快专递至《邮寄地址》;
3、统一上报至劳动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见第4条,初审不合格见第5条。
4、初审合格后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认证中心寄资料至学员。(额满为止)见第6条;
5、退回上报材料,无任何费用(未通过人员只能参加国家统一的考试)。
6、颁发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证书全国范围统一编号,网上注册登记管理。国家承认,全国范围通用,并能上网查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以此作为就业、上岗、晋级、加薪的有效职业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