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行政拘留;猥亵构成犯罪时,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的行为区分开来,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行为不能视作为犯罪。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猥亵构成犯罪时,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1、本罪与强奸罪的界限
目的上:行为人有无奸淫的目的。
行为上:有无直接性交行为。
2、本罪与猥亵儿童罪的界限
对象:本罪犯罪侵犯的对象为他人或者14周岁以上的女性。
3、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两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
(1)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行为,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猥亵
1、报道中说是行政拘留。是报道有误还是公安定性有误,可以探讨。
2、但从报道内容看,无良老头猥亵的7岁儿童,严重侵犯了女孩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应是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猥亵儿童的,只要有猥亵行为,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儿童是否同意,都构成犯罪,因此,我认为应对此人进行的是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
3、即使公安最初做出的是行政拘留,在发现定性不正确、嫌疑人涉嫌刑事犯罪后,也可以改变强制措施、变为刑事拘留的。
4、“公安机关已经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该行为人构成违法行为”:不是因为给予行政拘留才说明该行为人违法,而是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违法才会给予行政拘留。有时公安做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可能有错误,就不说明该行为人就是违法。
但行政拘留后发现属于涉嫌猥亵罪的犯罪行为的,还可能变为刑事拘留。
附:相关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本案中,公安机关已经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该行为人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猥亵三人以上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则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看情节了,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那就是刑事拘留了。一般的猥亵,属于治安处罚的对象。建议去公安局活动一下,可轻可重哦!
你好,猥亵妇女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应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