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规定: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等六类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一般为1~3h;终凝时间除硅酸盐水泥不迟于6.5 h 外,其余水泥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0h,一般为5~8h凡初凝时间不符合规定者为废品,终凝时间不符合规定者为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