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叔叔户口不在宅基地所在村的,不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办理该宅基地的确权手续;
2、叔叔有没有继承权,应根据该房产是谁的遗产来确定,如果是当事人父亲的遗产(生前个人财产),叔叔是没有继承权的;
3、如果是太爷爷的遗产的,则当事人的父亲及叔叔和太爷爷的其他子女,都有法定继承权;
4、建议当事人综合实际情况,与叔叔协商解决此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实际上人民群众很多年以前就知道宅基地不能继承了,某种关系可以得到审批机会,如果不符合规定不能被批准,村里就另行安排报请县级国土部门审批发放了。宅基地的相关使用规定包括,1.是本村群众2.批准后符合一户一地政策3.宅基地本身符合规划,如果是村里安排的发放家庭,三个条件必须都符合国土部门才能批准使用权,可惜你们不是村里安排的家庭,那样的话只要有争议,就不属于确权的范围了,等着以后严格执法处理处罚违规违法行为时再审批发放。你恐怕也知道现在农村宅基地非常混乱,违法占地、乱建乱盖的比比皆是,确权只是对非常明显是依法使用的宅基地重新审批确定一次使用权,而违法行为还得等着党中央出面统一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