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两个人来我家打我,我拿刀坎伤了一个人的胳膊他住院了是轻伤,我也住院了是轻微伤,请问我需要付刑事

2024-12-19 0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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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对方带有凶器,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否则,属于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不会的,是他们来找你,你是受害人,而且是在你家

回答3:

不用,正当防卫。

回答4:

不需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