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治疗工伤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事故往往是突发事故,工伤认定都有一个过程,而对工伤职工的救治刻不容缓,各地一般都规定治疗工伤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待工伤认定之后或者治疗终结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现工伤职工住院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社会保险机构结算支付的25000元中,包括了工伤医疗费用,用人单位有权从中扣除,并非是由工伤职工个人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药费工伤保险赔偿,垫付的5000,之前谁出的谁拿走
如果厂里扣除的是垫付的5000,是对的。剩下的20000应该给个人
如果是你个人出的5000,才应该把25000都给你
如果工伤保险直接把医药费报销掉再赔偿,就是直接赔偿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