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归我,可她什么都不要,就连探望的权利没有,小孩抚养费争取到吗

2024-11-26 03: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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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即即使女方放弃任何权利,但对孩子的抚养费依法必须出,除非经过协商得到男方同意。

回答2:

可以争取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