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判一年半可以留在本市看守所不走吗

2024-11-24 0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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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期一年半,剩余刑期应该超过3个月了,不可以的。

  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在201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原规定是: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回答2:

不可以。
要送监狱执行。

回答3:

根据当地司法管理规定,至判刑之日起,剩余刑期大于半年的,必须转至监狱服刑。

回答4:

不可以

回答5:

如果你愿意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