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信记录的信息,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使用。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微信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符合证据的形式合法性。
3、如果微信记录本身能够记载夫妻感情中的一些状况,在确认微信记录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离婚案件中的证据使用,用于证明案件的相关事实。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律师解码《离婚律师》 微信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微信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剧情再现:剧中大量采用微信记录等从新兴通信手段中获取的内容作为庭审证据,这可以吗?
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欣:这属于电子证据,是一种新型证据,具有法律效应。不过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只提交电子证据还是不够的,还要证明该证据是由当事人出具,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等。
北京海淀法院法官苏航:只要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取得手段合法的一切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微信、电子邮件等依据其所支持的主张不同,可以作为书证、电子数据等证据使用。海淀法院已经审理了多起以微信记录作为证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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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追问,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我提问或者向我的团队提问。(*^__^*) 嘻嘻……
证据确凿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