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培训补贴资金受益对象广、培训机构多、审核量大,给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利用身份证重报、虚报,多头申报培训补贴资金提供了机会。审计中,利用计算机核定资料中身份证的重复性、真实性以及多种培训信息进行身份证关联分析,可有效查出定点培训机构利用身份证虚报、重复申报补贴资金,以及利用同一身份证同时享受几种补贴资金等问题。 在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中,利用审计分析中的数据分析功能,编写SQL语句对导入的就业培训补贴人员信息以身份证号为唯一关联点分别进行自身重复性筛选、与各种培训项目在籍在册高职高专学生信息、同一地区不同县(市)采集再就业培训人员个人信息筛选,寻找审计疑点,执行SQL到排序表,导出为Excel,然后对这些疑点进行查证,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具体审计步骤: 一是根据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同一人员不得参加两次培训、享受培训补贴“的规定,在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中对再就业培训人员信息表中身份证进行分析。将身份证相同、序号唯一、序号不相等的所有数据筛选出来,即为培训机构以同一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培训补贴资金信息。 二是将再就业培训人员信息分别与其他性质的培训项目人员信息以身份证号进行关联,找出身份证相同的信息,即为培训机构利用同一身份证分别在再就业培训与培训项目同时申报补贴资金审计疑点。 三是将再就业培训与职业学校在籍在册高职高专学生信息以身份证号进行关联,筛选出身份证相同信息,即为培训机构利用在籍在册高职高专学生信息虚套培训补贴资金审计疑点。 四是将再就业培训信息与同一地区不同县(市)采集再就业培训人员信息以身份证号进行关联,筛选出身份证相同信息,即为同一身份证在不同地区重复培训审计疑点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有本条例规定的财政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