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留下的土地法律有没有规定,什么样的子女不能继承

2025-01-05 03: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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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明文规定,土地不是遗产,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对象是家庭,因此每个家庭成员都可以使用,而且也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实践中都会给女方一部分让其维持自己的生活。不过法律规定了可以收回土地的条件,程序也是非常严格的,不涉及家庭内部原因

回答2:

农村老人过时了,遗留下的土地,现在子女都想要,儿子还多想要一份,他还是公务员,有啥办法阻止

回答3:

回答4:

《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生前拥有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必须是该公民的个人的、合法的财产。
而宅基地并不属于个人财产,因我国《土地法》规定,农村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这个“农村的土地”中就包括了宅基地,因此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继承。该宅基地可以有本村农业户籍的合法继承人和村委会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地或者外村户籍继承人,没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但地上的房屋因为是村民自行修建,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修建房屋的村民。所以该宅基地上面的住房可以依法办理继承手续。
如果是城市土地,父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前提,子女在继承完毕住房产权后,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
办理继承,如果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遗嘱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

回答5: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都是有继承权的,但是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以,子女存在上述情况时,会丧失继承权,自然无权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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