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吧
直接去起诉离婚吧
理由已经很充分了
婚姻状况的恶劣导致感情的破裂,已经变成了没有感情的婚姻了
马克思说: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必须解除!
首先孩子是无辜的,其次是你跟你老公两个人之间的问题,最后才是公婆的原因,为什么女人有了孩子以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因为母爱同样好多时候我们会为了孩子选择忍气吞声,选择忍让,当一个女人的生活中只有老公和孩子的时候我们才更应该爱自己,都是苦命的女人!
你的公主命结婚前就已经结束。现实很残酷,权当已离婚,生活靠自己,坚强活着。
是不是这孩子不是你老公的。。要不那有老人不喜欢孩子的。还有无缘无故怎么会跟你吵。肯定有原因。。。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离婚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可通过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后协商离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