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与车主是雇佣关系的话,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责任由雇主承担。你作为车辆驾驶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你在交通事故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由你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就雇主责任作了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3、机动车已交付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你说的情况,结合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由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为车主的车是购买的二手车,现在正在过户当中,已付款但是过户手续没有办理下来,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被保险人仍然是原来的车主,办理交强险赔付手续时,应由原来的车主签字。
5、关于司机与雇主各应承担多大的赔偿比例的问题:如果司机在驾驶中只存在一般过失,由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事故发生致人损害,司机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于司机和雇主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由双方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6、如果车辆购买了三责险,则可以大大减轻责任人的赔偿负担和经济压力。交强险的具体赔付数额标准:伤残死亡赔偿金是11万元,医疗费1万元,车辆损失2000元。
可以让其找车主或原车主,也可以让其向法院起诉,起诉你、车主、原车主。在车辆还没完成过户的情况下,或者说行驶证上车主姓名没变之前,可以找原车主。赔偿时也是要原车主签字,但如果在保险公司已经变更的情况下,就要现车主签字了。
强险只赔付1000,有啥用呀!
你这问题要找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