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废皇后郭氏而立贵人。制诏三公曰:“皇后怀执怨怼,数违教令,不能抚循它子,训长异室。宫闱之内,若见鹰鹯。既无《关雎》之德,而有吕、霍之风,岂可托以幼孤,恭承明祀。今遣大司徒涉、宗正吉持节,其上皇后玺绶。阴贵人乡里良家,归自微贱。‘自我不见,于今三年。’宜奉宗庙,为天下母。主者详案旧典,时上尊号。异常之事,非国休福,不得上寿称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