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等奖占总获奖人数的1/10(=1-9/10)。一、二等奖合计比例没有写出来,猜测是2/5。一般来说,一等奖比二等奖人数少,二等奖比三等奖人数少,如果一、二等奖合计1/5的话,一、二等奖都是1/10,不合常理;如果一、二等奖合计3/5或者4/5的话,二等奖比三等奖还多,也不合理。所以合理的情况是一、二等奖合计2/5。那么三等奖就是3/5,二等奖则是1-1/10-3/5=3/10,所以参赛人数共有12/(1/5)/(3/10)=200。
题目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