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 涉外机构、部门(单位)有哪些?

2025-03-07 0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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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涉外交流机构”和“境外常设机构”
机构名称
长沙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外经贸、城市基础设施、能源交通、财税资金的副市长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委员。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解决外商投资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外经贸局合署办公,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8668012

机构名称
长沙市商务局 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的审核和上报。审批投资总额在 3000万美元以内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同章程;审批三来一补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合同;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 8666057
8666061
8668002

机构名称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市综合经济计划管理部门,审批投资总额在 3000万元美元以内的基建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8665532
长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市政府主管涉台事务的部门,可为台胞投资牵线搭桥。 8667409

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长沙市支会 长沙市对外经济界有代表性的企业、团体和人士组成的全市对外经贸组织,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 8668007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经济法庭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外和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案件。 5560383

机构名称
长沙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接受投资咨询、投诉受理、投资代理、投资代办等工作。负责向投资者提供申办外资项目所必备的材料清单;负责向投资者准备所需材料参考样本;为投资者代办有关手续。 8668108

机构名称
长沙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 接受咨询和受理投诉,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外投资者在长建设、开工、生产经营和其它经济活动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和问题 8666061

机构名称
长沙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长沙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是加强长沙市外商投资企业之间、中外双方投资者之间、外商投资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联系合作的协会组织,它主要由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双方投资者以及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士组成。可推介投资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开展国际友好往来活动。 8666056

机构名称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全市外商投资和外国投资企业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5537960

机构名称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5118118-6912

机构名称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法对市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及监督管理工作。 4723620

机构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管理工作。 4301785

机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长沙海关是国家设在长沙、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领导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关辖区为湖南省全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物品和其它物品,查辑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它海关业务。 4449388

回答2: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是主管长沙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等地方涉外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长沙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等有关地方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对涉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征收管理办法,做好地方涉外税收征管建制工作。

3、负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及与地方税收有关的发票管理,税收业务咨询、税收政策减免、涉外
一、内设行政科(室)(6个)

1、办公室

负责日常政务、文秘、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税务报刊杂志发行等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的接洽和接待及文件归档、档案管理,办理办公经费的审查报批手续;负责分局内外协调、行政服务、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2、税政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涉外税收的税政业务管理及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长沙市所属县(市)地方涉外税收征管的指导工作;负责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办理减免税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分局对外的税收情报交流工作及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际税收管理及外籍个人的税收征管工作。

3、计划征收科

负责分局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工作;负责全局预算内外经费的安排,财产的管理,资产的监督使用,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工作;负责受理分局所辖涉外企业和外籍个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负责审批办理税务登记、验证、变更、注销等工作;负责发票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分局计算机的采购、使用、管理、开发和培训工作。

4、管理检查一科

负责芙蓉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外籍个人的税收征管;

芙蓉区四至范围:东面以东岸乡与长沙县星沙镇、朗梨镇乡界为界;南面以原东区与南区界沿人民路至花桥及浏阳河为界,与雨花区接壤;西面以黄兴路为界(黄兴南路[五一广场起至新建的人民西路口]东西两面属天心区,黄兴南路东面街内起属芙蓉区);北面以中山路、八一路、迎宾路、湘湖渔场、马王堆乡、东岸乡与综合农场乡(场)界为界,与开福区毗邻。

5、管理检查二科

负责天心区、雨花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外籍个人的税收征管;

天心区四至范围:东面以芙蓉路(识字岭起)至新中路、韶山路、中意路至洞井乡与大托乡乡界为界,与雨花区接壤;南面以大托乡与长沙县暮云镇乡界为界;西面以湘江主河道中心线为界;北面以人民路(识字岭起)原东区与南区界至黄兴路、五一广场至沿江大道为界,与芙蓉区、开福区毗邻。

雨花区四至范围:东面以黎托乡与长沙县朗梨镇、黄兴镇、跳马乡乡界为界;南面以洞井乡与长沙县跳马乡、暮云镇乡界为界;西面以芙蓉路(识字岭起)至新中路、韶山路、中意路至洞井乡与大托乡乡界为界,与天心区接壤;北面以人民路(识字岭起)至花桥及浏阳河为界,与芙蓉区毗邻。

6、管理检查三科

负责开福区、岳麓区(包括高新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外籍个人的税收征管;

开福区四至范围:东面以综合农场、捞刀河镇与长沙县星沙镇、安沙镇乡界为界;南面以五一西路至黄兴路、中山路、八一路、迎宾路、综合农场与湘湖渔场、马王堆乡、东岸乡乡界为界,与芙蓉区、天心区接壤;西面以湘江主河道中心线为界;北面以霞凝乡与望城县丁字镇、捞刀河镇与长沙县北山乡乡界为界。

岳麓区四至范围:东面以湘江主河道中心线为界;南面以望城县坪塘镇、九江乡与市区县界为界;西面以望城县雷锋镇、黄金乡与市区县界为界;北面以望城县星城镇与市区县界为界。

7、检查科

负责对分局所属纳税户的纳税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重点稽查;负责查处上级机关、单位领导批转和群众举报的偷漏抗税案件;负责税务审计规程的执行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与市局稽查局的工作联系以及举报发票违章的处罚工作;负责办理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生产经营期满后或企业中途终止合同的地方税收清结工作
希望采纳

回答3:

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市地税区涉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