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符合条件并经体验合格的必须要去,否则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升学、考公务员、出国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说的检查是体检吗?你的意思是 检查合格了,然后又不想去了对吗?杯具的,你就说只是贪便宜去检查下身体,还要继续读书,这样就可以逃脱了。现在部队不缺人 不会强制了。
服兵役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如政府要你去,则你应当去!
此复!
你是想去参军还是不想去参军??
中国的兵役制度是上没有说参军是必须的,但是也没有说是自愿的不能强迫。
中国的招兵已经不是招了,那是你要花很多钱钱才能去的,想当兵没有那么容易。
曾经的东北边防武警招兵,户口都让我转了,说是转了户口就可以走了,结果啥都弄妥当了,政治审查也过了,学校武装部的一个j b 人不知道怎么弄的还是没有走成,就是因为没有上钱。
义务兵役是是强制的。但如果你符合兵役条件的期间正在从事一些特殊的事就可以免征。如正在读书。
有的地方当兵名额少,兵源多,所以只有少数人可以竞争去当兵。
有的地方想当兵的人少,兵源不足,如果符合入伍条件,是应当入伍的。
当兵报国是一个人的义务,也是荣耀。当兵可以让你学到很多让你终生受益的东西。所以如果有机会,你应当珍惜,而不是怕苦不去。此建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