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没有过户,所以你对该房仍享有所有权(即产权),同时当然有使用权。
2、买方可随时要求继续履行你们双方的购房合同。也就是说,买方可以随时要求你把该房过户他,如果你翻新该房,就可能毁损了购房合同的标的物,买方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
3、当然有诉讼时效问题。但是,如果你的购房合同中未明确确切的过户时间,即买方的相关权利并未被侵犯,所以本案的诉讼时效尚未开始计算。
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啊?
这个买家也太马虎啊,支付了房款,不过户也就罢了,而且还不入住,不符合情理啊.既然他还没有找你,你就先住着吧.
不知道你们的合同当中有没有写到要什么时候过户呢?严格来说,你们的买卖合同并没有履行完毕,一般来说,这种过户的事宜都没有考虑时效问题.
我现在办理的一个案件十几年没有过户,法院同样也受理了.
你可以再详细讲明一下你合同内容,再发消息进一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