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港和发货人都弃货,货代公司有没有责任,有没有必要给港口付款

2024-12-12 13: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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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作为该票货物的直接货代,船公司会直接联系你们,关于此票货物的情况。此时,为摆脱关系,需要通知发货人出一份弃货申明给船公司,让船公司直接处理。或将货物在目的港拍卖,或其他,来抵充相应的费用。

回答2:

没责任,但是产生这个问题真的相当麻烦,船公司会不停的追你要钱。。。

你直接让发货方出一份弃货声明,船公司会直接在目的港把货拍卖掉,来冲抵运费和港杂!

回答3:

你没有必要支付,你没有物权。。你要看贸易术语谁(卖方还是买方)负责港口费用。

回答4:

你如果愿意付就付,不愿意付,船公司是找你要钱的。不付的话船公司封杀你们公司,下次就别想配这家船了。
这种弃货的情况要早早跟船公司反应。

回答5:

客户进口整柜,我们作为提单上的收货人。我们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借用我们的抬头清关交税,其他的我们不做。客户自己在国外找货代,到港后才通知我们通过银行做的信用证,赶鸭子上架没办法。我们打了款银行给了提单等资料,我们盖章背书把资料发给了船司的青岛代理。,之后青岛代理通知我们还柜地址在广州黄埔,由于货值很低,还柜费用很高货主弃货弃货时提单没有给我们,也没有产生任何停滞费,一个月后才知逍青岛船司代理没有向国外船司办理弃货,货物到港已经3个半月了,今天收到了船司的英文律师函,在这期间青岛船公司跟货主一直保持联系。给我出申请70%免滞金,货主仍弃货,我们作为代理要付费用吗?国外的船公司可以起诉我们吗?我们是提单上的收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