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准确,是私营股份制企业的好处吗,现在许多民企向这个方向转变。有以下几点好处:首先,法律责任由股东共同承担,其二,管理上杜绝一言堂,由股东推出的经理或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其三,经营上必须有目标,由董事会或监事审核,其四,财务上按股份进行税后分配。最后,往来上由股东指定的公司或审计师审核才能报销、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