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项,非婚生子女经生父认领者,视为婚生子女,其经生父抚育者,视为认领。也就是说,非婚生子经生父认领後,生父对其即负扶养义务;倘若生父不愿承担其教育与生活费用,生母可代小孩起诉要求生父负责。另外,很多未婚妈妈都担心,孩子经生父认领後,监护权会不会因此而归生父所有?根据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九条之一,非婚生子女经生父认领後之监护权归属,准用判决离婚的规定。生父与生母可彼此协议监护权之归属,若协议不成,可诉请由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酌定之。
还是建议先想清楚自己过下去是否有未来,有改变,如果是现状没办法改变的,这种念头会一直存在,对孩子们将来的教育也是不利的,自己也很难开心幸福,家庭氛围会不好,影响孩子们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