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处理,立案后如果查到该车会通知你取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并视情节严重的程度,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8000元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丢失爱车后怎么找回?
车主四处搜寻 失车幸运找回
提醒:市民应举报可疑车辆
6月12日,市民钟乐(化名)取车时傻了眼,自己的老款马自达轿车不翼而飞。钟乐确认车辆失踪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随后配合到场的民警进行笔录工作,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由于车子一直是父亲的座驾,他接手时认为车型较老,不显眼,估计盗贼看不上,所以连机动车盗抢险都没有购买。其次是防盗措施不到位,仅是装上方向盘锁,加上没有认真了解停放处收费性质,各种原因叠加,造成了车辆被盗。钟乐认为,与其在家干等着,还不如主动出击。随后几天,钟乐和家人朋友一道,对南宁市多个停车场和二手车市场进行走访,希望通过蛛丝马迹,找到爱车的下落。
7月11日,南宁市秀厢大道某停车场工作人员报警,称一辆挂粤S车牌的轿车停了一个月,不见人过问,车身都是灰尘,前挡风玻璃已被敲出大洞。派出所警员赶到现场,经过核对,确认是登记在案的失车,并立即通知了车主钟乐。钟乐赶来确认车辆,看到车辆伤痕累累,并且被换上了粤S的假车牌,车头和车尾的保险杠处有刮碰痕迹,车上的倒车雷达和备胎等部件也不见踪影。虽然车子确认无误,但根据警方处理流程,车主还不能马上把车开回家,需要带上报警回执、购车发票及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办理完手续后,才能迎回爱车。
提醒:本报经常接到市民报料反映,有一些可疑车辆长久停放无人认领,经过记者采访调查后,这些车辆往往都涉嫌违法。警方提醒市民,如果发现可疑车辆,应积极报警交由警方处理,这样才能更好地支持警方展开工作。南宁市11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指出,车主如若发现车辆被盗,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最好给汽车购买盗抢险,发现失车后也要马上通知保险公司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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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引发“攻防战”
提醒:运用科技防盗,也需知己知彼
一辆轿车交易后,原车主蓄谋盗车,通过车上暗装的GPS定位追踪器确定位置,将车盗走。绝的是,新车主又通过新安装在车上的GPS将车找回。
今年1月份,广西某市车主李某将自己的一辆黑色别克凯越轿车以1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外地的罗先生,双方当面签订了简单的书面交易协议,但对于车辆转户事项,双方同意随后再处理。
没想到的是,罗先生将轿车开回贵港的第三日,车子就不翼而飞了,他马上拨打110向警方报案。万幸的是,罗先生买车后多留了个心眼,听取朋友的意见,买车后次日就安装了一台GPS卫星定位追踪器。失车后,他没有慌张,将情况告知GPS公司,请求协助。
GPS公司请罗先生上门一同监控定位。在监控地图上,可以看到车子正在往南宁方向快速行驶。发现车子在晚上8时许从贵港路段疾驰上南梧高速又转入柳南高速,再经南宁市二塘高速出口转经金桥车站逃往三塘镇方向。
根据此线索,各地警方立即开展联动追捕。次日凌晨,警方在南宁郊区将被盗车追停,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盗车贼竟是将车子转卖给罗先生的李某。原来李某早已设下陷阱,将车子转卖后,他通过暗装在车上的GPS定位跟踪找到车子。趁罗先生离开时,他用之前多配的钥匙将车开走,心想车子尚在自己名下,盗得车后可马上再次转手,谁知对方也装有GPS……真是成也GPS,败也GPS。
提醒:相关办案人员表示,随着汽车数量的与日俱增,失车案例也有上升的趋势。虽然这起“追车行动”只是个案,给汽车装备上高科技防盗设备,的确能给追寻车辆带来很大作用。但车主也要注意知己知彼,犯罪分子频频利用高科技盗车,车主需注意遭遇陷阱。3
寻车方式五花八门
提醒:寻车赏金莫乱许
把自己的遭遇写出来,以发帖的形式向广大网友求助的方式是否有效?
在广西某论坛汽车板块上,一位贵港车主发帖寻找丢失的摩托车,“排气管改装过,行驶时声音像小鼓声音,并且脚踏板镀成了银色……”这些细节让网友很感兴趣,纷纷表示愿意留意身边情况,一旦发现类似特征的摩托车,会马上通知车主。有网友跟帖建议说,应该多叫朋友到处打听,问问哪里有同品牌、同款式的车子卖。这样做能增大找回车子的几率,因为小偷偷车之后,都要尽早出手抛售,车主发出“求购”信息或许有用。
不久后,一位网友回应说,在港南区桥圩镇一家摩修点看到类似的车,建议车主去看看。由于该帖子之后没有再回复,所以具体情况无法再了解。网友宋先生认为,虽然一时间仍无法找到爱车下落,但众多网友的出谋划策行为,能给车主莫大的鼓励,远离丢车之后的失落。此外,还能以亲身实例提醒其他车主注意防范。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寻车心切的车主常常公开悬赏金额,目的是调动积极性,尽快找回被盗车辆。7月20日,记者登录南国早报网,看到有网友失车后上网发帖寻车,并打出数千元不等的悬赏金,这类帖子在国内的几个大型汽车论坛上更是多如牛毛。今年5月,一位广西的网友在丰田商务轿车丢失后,他选择网上求助,请求网友留意身边是否有类似的二手车。如果举报一经确认,他将付2万元作为酬劳,如能直接帮找回原车,重谢人民币5万元。随后很多网友进行了跟帖,纷纷提供线索,有些网友说看到车子在内蒙古,没过几天,又有人说在广州看到该车,甚至有网友要求车主先汇1000元作为信息费,才愿意透露情况。这真假难辨的信息反而让车主无从下手,最后只得把帖子关闭。
业内人士彭石忠说,这种公开悬赏金的做法其实隐患多多,有些骗子利用车主急于找车的心理,伺机诈骗,让车主雪上加霜。他建议车主,可以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寻车启事,但不要公开酬谢金额,这样做扩大了找寻范围,花费也不大。有一些高档车辆被盗后,车主很生气,花大价钱请多个私家侦探找车,这种做法不一定能找到车,但花销肯定很大,一般老百姓承受不起。
4注意细节 保障爱车
提醒:停车勿随意,关门上锁莫大意
面对丢失已久的汽车,失主黄先生悲喜交加--爱车虽找回,但只剩一个“空壳”,发动机、电路板甚至车大灯都被车贼拿走了。2008年12月,黄先生拿出5万元积蓄买下“五菱之光”面包车,用于拓展业务。不料今年2月初,车子在家门前被盗,黄先生拍着脑袋说:“放在家门前,一时大意忘记锁车头锁了,平时在外面,哪怕上个厕所,我都必定锁上车头锁。”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后,现场勘查,还载着黄先生在市内寻找一番,但无果。半年后,警方追回了失车,交付给黄先生,但车辆已被盗得“空无一物”,修复费用至少3万元。他感慨地说,面包车容易被盗,但自以为放在家门前很安全,谁知最后要为侥幸心理埋单了。
黎先生在南宁市从事建筑生意,2008年花了8万多元买了一辆比亚迪轿车。2010年5月3日晚上9时许,他与朋友谈生意,将车停放在位于南宁市五一西路富德新村旁的饭馆附近,摁下电子锁后,由于急着赴宴,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拉一拉车门确认关闭。酒足饭饱后,取车时才发现没了踪影。他追悔莫及,忽略了一个小动作,遭受大损失。幸运的是,两个多月后,一辆在博白县被查获的“黑车”对比查看,确认是李先生的失车。
警方也提醒市民,车辆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区域,离开车时,车内最好不要放置手机、手袋等物品。应尽可能地给车辆加装防盗器、方向盘锁、排挡锁等汽车防盗装置,有条件的车主最好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此外,一些小细节能够起大作用,例如汽车进入大院或者小区时,领取的停车卡要随身携带,让盗贼增加一份难度。车主在下车遥控锁车后,应手动检查车门和后备厢关好后再离开,这样可防止不法分子用信号拦截器作案,导致车门锁不住。
车被偷了第一时间就要报警,如果是通用的车,可以联系车上的安吉星系统,让安吉星配合警方定位车辆,把位置信息提供给警方,这样能够更方便警方寻找失踪车辆。
方法很多,也可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