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孝基跟一个富人以及他的儿子的故事。
诗文内容及其翻译:
钱若水为同州推官。……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不知所之。奴父母讼于州,命录事参军鞫之。录事尝贷钱于富民,不获,乃劾富民父子数人共杀女奴,富民不胜榜楚,自诬服。具狱上,官审复,无反异,皆以为得实。若水独疑之,留其狱,数日不决。留之且旬日,知州屡趣之不能,上下皆怪之。若水一日诣知州,曰:“若水所以留其狱者,密使人访求女奴,今得之矣。”知州乃垂帘引女奴父母问曰:“汝今日见汝女识之乎?”对曰:“安有不识也?”因从帘中推出示之。父母泣曰:“是也。”乃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纵之。其人号泣不肯去,曰:“微使君之赐,则某灭族矣。”知州曰:“推官之赐也,非我也。”其人趋诣若水厅事,若水闭门拒之,曰:“知州自求得之,我何与焉?”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数人,欲为之奏论其功。
若水独疑之,留其狱,数日不决。
只有钱若水怀疑此事,留下这个案件好几天不判决。
其人趋诣若水厅事,若水闭门拒之:
那人奔到若水的厅堂,若水关上大门,拒绝他进来。
钱若水担任同州推官,知州性情急躁气量狭小,多次凭臆测决断事情而不恰当,若水坚持争论但不能达到目的,就说:"又该陪着你一起交纳赎罪的钱了。"(意思是这样错下去,你受罚,我也要陪着你受罚。)不久果然被朝廷及上级批驳,知州和推官都被处以罚款。知州向钱若水表示惭愧道歉,但不久又是老样子。前前后后像这样子已经好多次了。有个富民家的小女奴逃跑了,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女奴的父母告到州里,知州命录事参军(州里掌管文书的官)审问这件案子。录事曾向富民借过钱,没借到,于是就揭发富民父子数人共同杀死了女奴,并抛尸于水中,于是找不到尸体。这些人中有的是主犯,有的是跟着做帮凶的,都应该是死罪。富民受不了鞭杖拷打的酷刑,就自己屈招了。录事呈报知州,知州等人复审后认为并无相反或异常的情形,都把审出的话作为此案的真实情况。只有钱若水怀疑此事,留下这案子好几天不判决。录事到若水的办公处骂他说:"你接受了富民的钱财,想出脱他的死罪吗?"钱若水笑着道歉说:"现在几个人都判了死罪,怎可不稍微留下案件几天,仔细看看他们的供词呢?"留下案子将近十天了,知州多次催促他也没有结果,州里大小官员都责怪钱若水。有一天,钱若水去见知州,屏去他人后对知州说:"若水拖延此案的原因,是我在秘密派人寻找女奴,现在找到了。"知州吃惊地说:"在哪里?"钱若水于是秘密派人将女奴送,若水固辞。于是远近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