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办理港澳通行证必须要回原户籍所在地吗?

2024-11-27 0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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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一定,但是有限制。

自2012年1月1日起,河北、内蒙古等20多个省(区)先后实行本省(区)居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居住满一年(含)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在省内其他地(市)就近申请出入境证件;

自2012年1月1日起,非上海户籍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不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在上海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

自2012年9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六市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就学人员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

自2013年7月1日起,在六城市异地办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惠及城市和人群的范围,将城市扩大到长春、青岛等43个城市,人群扩大至就业、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60岁以上老人。

扩展资料:

第一次办理港澳通行证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法律规定:

1986年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延用了上述规定,公民因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要求申请人在户籍地提交申请,系由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决定,人员管理包括其出入境活动的管理,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予以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留言

回答2:

回答3:

不是,现在全国有43个城市允许满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士办理,除北京外。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要有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2、在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
3、配偶是本市的或满足1、条件的,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结婚证、配偶户口本。

4、未满16岁、父母一方是本地或满足1、条件的,由监护人带同身份证、户口本、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证办理。

5、60周岁(含)以上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