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只是认定交通肇事各方的责任的依据而已。后边还会有调解,或是诉讼。
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 向双方当事人下达 当事人双方持责任认定书到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交警部门就完成了其法定职责 若当事人双方均要求交警部门给予调解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交警部门可以酌情处理。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