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拟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2025-02-22 23: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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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法律效益,但是违反法律规定部分的无效。劳动合同条款由单位按照和劳动者的约定拟定。内容必须包含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回答2:

劳动合同没有违背法律关系或者义务,有效,
即使某一条违反劳动法规,也只能说这一条无效,按国家法规标准,整体合同还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