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连锁餐厅工作了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想辞职。我直接走的话会有档案记录吗?会影响我以后吗?

2025-04-13 02: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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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单位没有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是不会对员工以后产生影响的,就算直接走也要求单位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不会,你连合同都没有,哪有档案啊?